铜陵有色:董事会议事规则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铜陵有色金属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Group Co.,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修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包括 4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