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Group Co.,Ltd.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修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议事规则,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 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 市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