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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VanfundVanfund(SZ:000638)2024-07-08 11:47

万方发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徐一辉律师、魏中超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列 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做如下声明: 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 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等材料,其真实性、有效性 应当由出席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 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按照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