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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万方发展的监管函
VanfundVanfund(SZ:000638)2024-06-20 12:0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 1 未清偿到期债务本金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3%, 你公司迟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才披露上述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事 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6.1.2 条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第 1.2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张晖,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财务总监谌志 旺,董事、时任总经理章寒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修订)》第 1.2 条、第 3.3.32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