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万方发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徐一辉律师、刘建强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列 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万方发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2、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公司已于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