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万方城镇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 9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发展"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470,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因公司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 行权期的 2,918,000 份股票期权的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相关董事会会 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 文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