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陈国锋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履历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 规定的情况,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拟聘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应具备的能力。 2、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国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 2 1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