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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附件 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 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 计署11号令)、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基本准 则》、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关 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 督规[2020]60号)及《天津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津国资[2018]6号)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企业的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 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 企业和实际控制的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行集分结合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公司 $$\mathbf{\Delta}=\math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