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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控制或持有 50%(含 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二) 公开、公平、公允原则; (三) 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遵守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 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