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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莉)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莉女士为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