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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CCHTCCHT(SZ:000661)2023-11-27 10:06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 08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1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