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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关于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会议材料,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妥善解决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减少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懋辉发 展放弃部分权益,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权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德元 周 展 刘长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