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轴承: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致: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襄阳汽 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琬红、史毓杰律师出 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