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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DFGCDFGC(SZ:000679)2024-04-17 11:1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现任独立董事陈玲莉、刘应民、车文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玲莉、刘应民、车文辉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文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其他职 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2024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