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 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会同公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五:请结合前述事项回复进行自查,并逐一说明你公司是否不存在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 任一情形以及第 9.8.1 条任一情形,是否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公司结合前述事项回复,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四)项以及第 9.8.1 条所述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