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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并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厦门信达本次 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并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