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八月 - 1 -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经理层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运行机制,规范议事决 策的方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 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经营与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文件等规定议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和拟定应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行政会议,是经理层最高议事决策形式。办公会的决策应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与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精神相一致。 第三条 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 时,可委托副总经理等其他公司经理层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议或决定召开办公会。 第四条 办公会的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办公会应当有 过半数的上述参加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公司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