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换届选举的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 安先生、绳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晓 明女士、刘松先生、王宏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结淼、江广营、陈小蓓 2024 年 5 月 8 日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 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