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5月)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5 月 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