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