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 提高股东回报、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目的。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经 2024 年 3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 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