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燕 京啤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意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财务报 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附注三、3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 | 年 12 月 | 31 | 日) | 影响金额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