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1 |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 |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 | | --- | --- | | 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应由董事会任 | 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 | | 免的董事、高管人员候选人的意见或 | 见。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 | | 建议,其主要职责权限是: | 推荐应由董事会任免的董事、高管人员 | |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 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其主要职责权限 | | 章、监管机构的政策以及公司经营活 | 是: | | 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 |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 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监管机构的政策以及公司经营活动情 | |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 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 | | 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议; |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 …… |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