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4年4月)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 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既定的决策程序和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本办法所称下 属企业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的全资、控股公司,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实际控制 权的企业。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涉及公司战略性及方向性事项、影响公司发展和正常运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