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及处置原则 第一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 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风险防控 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财务部门,负责 协调配合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金融风险。 第二条 金融业务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4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金融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金融风险的防范 和处置,对董事会负责。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