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 0.34 亿元,占公司当 期归母净资产的 2.42%;子公司之间未发生相互担保。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担保行为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建光、靳景玉、陶剑虹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立场,现就上述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