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八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中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规定,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相关说明及独立 意见如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我们同意聘任马金山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 三、关于续聘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