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 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