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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FAW JiefangFAW Jiefang(SZ:000800)2023-11-20 11: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在一汽解放保证其为本次回购注销向本所提供的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和影印 件上的签字、签章均为真实的;其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以 及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 之处的基础上,本所及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 对本次回购注销进行了查验和确认。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00779-10 号 致: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一汽解放")的委托,担任一汽解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