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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BJCTBJCT(SZ:000802)2024-05-28 10:1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