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展: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扫描件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