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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德展健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4]第 10 号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二四年五月 1 天阳证股字[2024]第 10 号 致: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常娜娜律师、尹杰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德展大健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该公告载明了本次年度股东 大会的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