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山东海化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 损失,降低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针对在郑州 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纯碱及烧碱期货品种,继续利用期货工具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 1.交易品种: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纯碱 及烧碱产品。 2. 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 3. 资金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6 亿元,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1 亿元。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