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东莞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 | --- |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 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 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宏通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淼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淼诚投资")、东莞市福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福民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东莞福民鸿泽一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福民基金为投资基金 的普通合伙人,宏通公司、淼诚投资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基金的规模 为 2.31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