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本次重组 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 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以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控股"、"上市公司"、"公司") 拟对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号 线建设公司")全部注册资本进行减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价款由一号线建设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包括 减资价款与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其中,减资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