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希望的监管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第 5.1.3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43 号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亏损 41,000 万元至 61,000 万元。2023 年 3 月 31 日,你公司 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亏损 135,000 万元至亏损 155,000 万元。你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 -146,061 万元。你公司《2022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 润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