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要求,以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主要单位包括公司管 理总部、各级业务单元和分子公司,纳入评价工作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总额的 70.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2023 年度合 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50.61%。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 面的评价工作。 在公司层面,对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 全面系统评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希 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