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粗体为此次修订) | | | | 第一章 总则 1 | | --- | | 第二章 细则 1 | | 第三章 附则 1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细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