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1050 号 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 号; 章国经,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吴小刚,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兴哲,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1 —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亏损 5,000 万元至亏损 7,500 万元。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 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2 年度预计净利润 向下修正为亏损 29,130 万元至亏损 37,870 万元。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为亏损 38,567 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 净利润差异较大。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