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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 天衡专字(2023)0213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0213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接受委托,审 计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分别 出具了天衡审字(2021)00302 号、天衡审字(2022)00399 号、天衡审字(2023)00189 号审计 报告。 我们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取得贵所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函〔2023〕120082 号《关于金 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