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公 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作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公司无关联董事予以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经 营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生产资源和优化产能布局,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