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_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3〕120170 号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请对以下 事项予以落实: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含本数),拟用 募集资金 6 亿元投向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以下简称合肥 养老项目),定位于中高端养老康复项目,预计运营养老及康复床 位共计 1,349 张,公司预估项目建成后前 5 年入住率分别为 50%、 70%、80%、90%、90%,第 6 年起入住率稳定在 95%,高于 2021 年 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 45.5%。合肥养老项目建成后 10 年预计合计 产生收入 25.44 亿元,预计毛利率为 26.46%至 34.10%,公司现有 康养业务主体湖州福利中心报告期各期毛利率平均值为 22.70%。 请发行人结合养老行业发展现状、合肥养老项目所在地居民 收入水平及收入结构变化、目标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