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的产生,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 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 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成员内选举,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