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 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2023年8月31日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 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财务抗风 险能力,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本次调整三 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韩思蒂女士、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