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ESG管理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