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的委托,担任本次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 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各 方已承诺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