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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JEMCJEMC(SZ:000922)2023-12-08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