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公司为贯彻落实国资委持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 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并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 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