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功能,做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等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 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 展工作,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3 人,全部由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