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由股东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 事可以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担任本公司董事必须符合《公司 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 ...